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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莲都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为深入了解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0410,财经工委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财经工委委员,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新民带领下,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郎奇农家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碧湖镇赵秀贤兴合农资连锁经营店和叶维兴合农资连锁经营店以及堰头农家乐等单位;听取区政府、药监局 、农业局,质监局等部门的专题汇报;召开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企业主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全区食品安全形势良好,连续五年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2009年,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考核验收,大港头镇被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紫金、白云、万象、岩泉、高溪、峰源、黄村等7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1.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政府实行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和食品安全量化考核机制,每年对全区16个乡镇、街道和7个主要部门的食品安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到社区、到企业、到科室、到具体负责人。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更加健全、责任更加明确、各项制度得到了更好落实。食品安全监督员“多员合一”得到深化,监督员考核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以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为平台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工作例会制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

2.专项整治效果明显。2009年通过开展打非”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国庆、元旦、春节等联合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同时,通过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查处了南山工业园区流动摊贩、碧湖镇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等单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执法效能得到了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秩序,基本形成了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部门监管不断深化。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输沪农产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规范活动,全面推进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狠抓加强生产质量管理。工商部门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整顿和规范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的秩序,推动流通环节监管。经贸部门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深入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卫生部门努力构建餐饮消费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对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有关部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习会、观看辅导录像、业务咨询、专题培训以及发送宣传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的宣传形式多,但实际效果不够理想。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现象。有的单位即使制订了工作方案,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有的农药经营单位的业务台帐记录不够详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农村地区消费水平不高,消费者鉴别能力差,农民群众只注重价格而忽视质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农村小商店、小超市的经营者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对商品质量缺乏足够的认识,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很容易流入农村市场,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滞后。一是农产品检测资源不足。如“瘦肉精”检测目前只能做简单的尿样阴、阳性检测,水果、蔬菜农药残留也只能做简单的速测,检测水平较低;二是区级部门只有快检设备,检测结果没有法定效力,只能作为本批次农产品质量的一个参考,无法从法律途径采取相关后续措施);三是各个单位检测的标准不同,检测成本高,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难度增大。部门的检查和测量只是单项监测,而且时间长,费用高,工作效率低。食品监测合格与否基本上靠眼力、凭感觉,没有法律效力。给市场监管和源头治理带来很大的难度。缺少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要想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自然会显的力不从心。

3.监管责任不够明确。《食品安全法》明确了质量监督、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但这种“分段管理”的方式,却因各自为政、沟通不畅,反而成了各部门推诿责任的理由。我区的无证经营食品的摊点普遍存在多、小、散的问题。目前在法律上对无证流动摊点的监管存在盲区,导致部门管理职责不清。有的部门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查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存在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没有履行监管责任,对无证摊点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

4.日常管理有待加强。无证经营食品的摊点流动性强、投资成本低,尽管联合执法行动的效果不错,但是,部门的监管却没有到位。特别是高危产品的常态管理缺乏。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特别是禽畜产品、熟食、自制白酒三大行业的形势严峻。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不够。农业合作社对抽检不和格的农产品,只是拒绝收购,没有其他措施。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运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教育效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氛围。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变成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推动责任主体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营造值得群众信任的食品环境。

2.加大对食品监测设备的投入。区政府要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加大对食品监测设备等民生项目的投入。区直单位要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区的食品监测设备,努力提高食品监测技术和水平,做到科学监管。

3.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责任。区政府要加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的职责,规范事故报告的办法和程序。区药监局要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特别要针对管理中的空档和盲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形成形成了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4.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源头管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经营单位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由集中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特别要加强对禽畜产品、熟食、自制白酒等高危食品的日常管理,为老百姓提供放心食品、健康食品。农业部门要以“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业务指导。要采取事先抽检等办法,不断强化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输沪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食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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