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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人大与山东金乡人大缔结友好关系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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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和山东省金乡县人大常委会经友好协商,签订《缔结友好关系协议书》,确定了两地间的友好人大关系。双方将加强交流和合作,促进两地的交流和发展,共同推进各自的人大工作。

根据协议书,莲都区人大和金乡县人大将从以下方面开展互动合作:1、建立人大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实行常态化联络沟通,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2、促进人员互访,组织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和基层人大人员到对方学习考察,不断拓展交流的深度和广度;3、搭建合作平台,鼓励民间资本、企业到对方投资,推动政府间加强经济领域合作交流。

                         (区人大办    陈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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