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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5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单位: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8125(周五)上午830在莲都会议中心莲都厅召开,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4、其他事项。

三、参加会议对象

1)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淑女,副区长王国荣、卢彩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叶晓东,区计生局局长余宗南,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分局、区国土分局有关负责人;

3)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积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锦伟;

4)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5)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教科文卫工委部分委员;

6)城区六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7)邀请区委副书记潘世敏、区政协副主席阮小荣、区委办主任朱超模、区政协秘书长叶建华参加会议。

请区政府办公室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一式50份于117日前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人大邮箱。邮箱地址:ldrd@liandu.gov.cn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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