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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8日
 

2008125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31114日在莲都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莲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莲都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莲都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莲都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莲都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八)其他事项。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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