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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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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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民主法制建设任务,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活机制严规范,强队伍树形象,抓重点攻难点,求实效重质量,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区人大换届选举,开好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1、认真选好代表。学习贯彻省、市、区委和上级人大有关指示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周密制定方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期、圆满选好区十三届人大代表,保证区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2、精心开好人代会。抓好会前代表培训,组织开展调研和视察。扎实筹备会务,科学安排议程,做好结合文章,努力把大会开成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鼓劲的大会。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 1、做好2003年区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初审工作,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进行检查审议。有重点地认真审议区政府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等报告,作出相关决定决议。 2、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和工作目标,就生态示范区建设、合力兴工、小城镇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幼儿教育、宗教活动、农村医疗卫生等,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工作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建议。 3、抓好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事关莲都发展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三、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督促抓好“四·五”普法教育。抓好重点部门重要人员对相关法律的学习教育。抓住新的法律颁布、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节庆假日等机会,组织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 2、对“一府两院”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总结提高,务求实效。选择部分执法机关开展执法评议。 3、配合省、市人大做好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2002年开展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等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开展对《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执法检查。 4、认真贯彻《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制定出台《莲都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实施办法》。加大个案监督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大的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监督。 四、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其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 1、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省、市有关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任免条件和程序,依法任免干部。 2、围绕“执法”和“廉政”两个重点,对一、二位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同时选择部分干部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 五、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针对区人大代表新换选产生的实际,大力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抓好《代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培训。继续为代表提供《浙江人大》等学习和有关信息资料,组织代表多参加实践活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他们的履职水平。 2、广泛宣传《代表法》,督促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努力解决代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 3、抓好区十三届一次人代会议案的督办,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提高办理质量,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4、要及时建立代表活动组织,健全代表活动制度。改进代表活动方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 5、继续开展“争当五好代表”活动,探索代表联系群众,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途径。 6、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定期接待、走访代表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代表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听取代表的意见、要求,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领导落实联系代表制度。 六、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就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贯彻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区委有关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示精神、《街道人大工作规则》进行一次检查。 2、以“六有”为基础,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坚持常委会领导和工委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等制度,密切与乡镇人大及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就乡镇人大例会、换届选举、代表工作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3、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和交流,邀请其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类活动,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学习研讨等,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宣传好人大制度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摸索新方法、新途径。扩大宣传领域,在社会上、群众中大力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争取各种媒体多宣传、多报道。落实区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建设,争取与省、市、乡镇人大信息联网,人大有关工作信息、知识通过区信息中心、浙江人大网站、丽水人大网站上网,做到办公自动化、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 2、加强对成绩突出、三个文明建设贡献大、履行职责好的优秀代表的宣传。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 3、进一步抓好人大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办好“莲都人大”等刊物。 八、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重点抓好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集中学习要排出计划,分专题,落实专人辅导,个人自学任务明确具体,有检查考核。通过学习,努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实践“三个代表”。同时,把学习业务、法律和拓宽知识面相结合,紧跟当代先进知识、文化和技术,做到业务精、知识广、思维活。 2、认真总结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为区委当好参谋,建议区委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大工作作出决定。 3、坚持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关于“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提请或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工作规则和程序,切实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水平。 4、坚持和完善机关责任制考核、调研信息、宣传报道奖励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办文办会、考勤、后勤事务管理、政务财务公开等有关制度,加强支部、工会工作,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兄弟县市人大的交流与合作,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协作、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实现优质、高效、廉洁,进一步树好机关形象。 5、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重要信访办理规则》等制度规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重视抓好督办、反馈、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信访案件办理的水平、质量。 6、从学习、生活上关心帮助老干部,争取理解支持,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之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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