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0期 |
|
|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0日 |
|
梁新云主任到联城镇检查指导工作 (农资环工委 郑小矛) 莲都区法院四项措施 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工作的不当影响 为有效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的不当影响,莲都区法院近日出台了《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用制度促公开保公正:一是落实法官回避制度。法官应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谋取私利。法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涉案关系人,因情况不明或其他原因被动接触上述人员,可能引起当事人合理怀疑的,要及时向组织说明或主动回避。二是规范领导阅批程序。规定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涉案反映材料,不得做出实体处理或者倾向性意见的批示。阅批涉案反映材料后需交办的,应逐级转递,不得直接交给承办人。院领导不得向承办人就个案私下打招呼,施加不当影响。三是建立说情送礼备案制度。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送礼的,应坚决抵制并告知法律规定。拒礼、拒贿、拒请、拒情,要登记备案,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四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着重强调院领导与部门干警之间的监督制约,干警发现领导班子或者部门负责人有违反规定的,应报院主要领导或者纪检监察部门;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发现下属办人情案、关系案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纠正措施。 (区法院 张拥军) 水阁人大工委组织代表调研流动人口工作 近日,水阁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的莲都区人大代表对开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水阁街道、片区工作站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汇报,深入到片区工作站和部分企业进行调查和座谈。通过对走访中收集到的情况进行分析,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水阁街道在流动人口管理中所做的各项工作,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管理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管理基础工作,对企业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发现和培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二是对外来育龄妇女全面落实免费计生“三查”服务,切实提高流入对象服务率、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三要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排查摸底工作;四是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助、齐抓共管。 (水阁街道 邓伟娟) |
|
| 上一篇:2008年第19期 |
下一篇:2008年第2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