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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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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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新云 各位代表: 我受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2003年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请予审议。 四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贯彻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召开全体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4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9个,作出决议决定31个,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法律监督不断强化 始终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区的遵守和执行放在突出位置,抓住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监督,并着力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推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在全面开展对“一府两院”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督促检查的同时,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精心选题,先后开展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水法、森林法等9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劳动法、工会法、义务教育法、科技进步法、环境保护法、防空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丽水市黄村水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常委会就区政府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及时进行落实,加强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和基层计生工作力度,解决了计生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根据常委会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组织,对部分低保对象适时进行了调整。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督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和措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了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水平的提高,加强了森林防火管理和宣传,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及损失。针对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少数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失控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问题,督促司法机关采取了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措施。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在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制定《莲都区“十一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区畜牧兽医局,对禽流感疫情进行严密预防,对生猪屠宰场进行整治,减少了动物疫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宣传和整治,促使生产单位和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隐患不断减少。 开展司法、执法评议和个案监督。为推进司法公正、严格执法,先后于2004年和2005年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专项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以评议促整改,推进了审判、检察机关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针对2004年区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中有52件、58人检察机关未予批捕的情况,常委会开展专项调查,就案件报、批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安和检察机关提出了整改建议。通过对案件的监督,公安和检察机关的执法思想得到更好的统一,有关报捕和批捕工作的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推动了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更好运行。此外,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 开展有关工作调研。围绕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深入调查研究,分别组织了普法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公安基层派出所工作、区法院执行工作和碧湖法庭工作等调研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对公检法司等机关贯彻落实《浙江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和《莲都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情况进行调研,督促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强化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对司法部门之间职能配合方面存在问题的调研,帮助他们进一步理顺了关系。通过对假释缓刑及归正人员管理工作的调研,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要求区法院按季报送判处缓刑案件情况,针对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并督促其及时作了改进。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草案)》、《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立法调研。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监督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市委“三市并举”和区委“三区”战略,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监督,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围绕宏观经济运行开展监督。每年都认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审计部门“同级审”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了全区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 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采取专题调研与专项审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我区重点工作的监督,推动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开展“选商引资、合力兴工”调研中,针对我区工业园区资金投入不足、园区规模小、企业入园难等问题,督促区政府加大投入、协调融资、拓展空间,尽快启动碧湖区块的开发。在开展东西岩风景区开发建设情况调研中,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筹措开发资金,充实景区管理队伍,推进了景区核心项目建设。在开展古堰画乡建设调研中,提出了加强执法、保护“古堰画乡”生态环境、分步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市场化运作引进项目资金等建议,促进了“古堰画乡”开发建设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审议并作出了《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决议》,保证了我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还先后组织对我区生态示范区建设、省级文明城区创建、科技进步、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农产品市场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滩坑移民安置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视察,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关注民生,注重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组织调研审议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督促区政府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改革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人代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组织代表专题审议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提出切合我区实际的工作建议。开潭电站蓄水前,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市、区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对南明湖保护、开发和利用方面的建议,分别交市、区政府研究落实。对莲都供电局工作进行了评议,督促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供电服务质量。常委会还组织对我区宗教事务、幼儿教育、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区财政投入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有关问题的及时解决。同时,常委会还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对财经工作、瓯江莲都区域砂石料开发管理、瓯江流域综合治理、小水电开发管理、新农村建设、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推动了相关工作。 围绕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认真把握人大信访工作定位,完善工作制度,围绕信访案件开展监督。注意把信访工作与视察调研、执法评议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领导批示、电话催办、信函督办、下访调查、跟踪督查等形式和措施,提高办理质量,促使一批疑难案件得到较好解决。四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583件,接待代表和群众来访2971批次,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任免,严格监督,人事任免工作规范严谨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规范,较好地行使了干部的任免权,加强了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任免条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四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2人次,保证了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对于提请的干部任免事项,坚持会前做细工作,会中认真进行审议,并辅之以法律考试、表态发言、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了人事任免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坚持任免与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强了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组织对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局长进行了电视专访,要求局长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全区人民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每年都要求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上交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及时汇报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情况。围绕廉政和执法两个重点,对区财政局局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2005年底,常委会组织听取所任命的20位政府组成部门局长的届中述职,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最近,对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测评。通过这些举措,督促被任命干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提升素质,发挥作用,代表工作不断加强 始终把提高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水平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代表工作取得实效。 抓好代表的培训和活动。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组织,狠抓代表的学习培训,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和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进行了代表工作知识培训。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义乌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介绍了如何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的经验。建立了“三官”(法官、检察官、警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要求“三官”定期与区人大代表联系,及时听取代表对司法和公安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区政府向区人大代表通报重大事项会议,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健全活动制度,推出“代表活动周”系列活动,每年组织区人大代表以中心组或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调研视察、评议政府部门等活动,着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积极引导,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代表述职,有150余名代表以书面、口头、座谈等形式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专题大讨论,推出“为当地经济发展出一个好点子、在人代会上提一条好建议、为当地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活动载体,较好地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每年组织开展“五好”代表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从本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始,实行人代会会风督查制度,提高了代表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到会率,改进了会风。推行人大代表辞职制,接受13位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本届人大代表职务,并及时作出部署,安排相应选区补选了代表,打破了代表任期的“终届制”,方便了代表活动的组织,以及选民对代表的监督。 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与督办。四年来,代表在历次人代会上共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470件,其中7件作为议案办理,其他作为意见建议办理。健全交办制度,每次人代会会议后,常委会及时召开交办会,将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给有关机关和单位办理,并提出办理要求。完善督办制度,采取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分工督办议案、建议的方式,量化到人,责任到人,跟踪到底,加大了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通过督办代表建议,代表们提出的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扶持中心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农村预防保健网、提高农业经济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等一大批热点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促进了我区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抓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组织抓好我区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在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一次性选足我区出席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61名代表。去冬今春,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时,常委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为依据,精心组织,认真指导,抓实选民登记、酝酿确定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各个环节,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较好保证了换届选举试点和面上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这次选举产生的202名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和597名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上一届更加合理,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得到了更好的体现。 五、完善机制,强化管理,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适应政治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培训会、参观考察等形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和法律素质。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乡镇工作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紧张有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不断改进常委会的工作作风,完善并严格执行《莲都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和《莲都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使我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通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重要问题的研究。以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为契机举办征文活动,适时宣传了人大制度和我区人大工作。建立乡镇、街道和“两院”人大信息员队伍,开展了新闻信息业务培训。修订《莲都区人大宣传信息考评、奖励办法》,提高了录用信息的稿酬和奖励标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主要工作,基本上做到电视上有画面、刊物上有文字、网络上有消息。在办好机关宣传简报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四年来,我区人大信息稿件和研讨文章,有220多篇被全国和省、市人大等媒体录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配合区委搞好乡镇、街道人大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开展“六有”达标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推进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行常委会领导和工委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适时就代表活动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在抓好理论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还通过组织到外地考察培训、邀请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有关调研视察活动等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开展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加强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考核。 加强对常委会机关工作的领导。注重人大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倡导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努力打造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严谨有序、服务优质的工作作风,机关建设取得了可喜的实效,四年中,三次被评为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2006年还同时被评为区“人民满意单位”。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取得较好的成绩,已完成历史使命。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人大全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照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对照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监督工作仍需加强,在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中,其作用的发挥还未真正到位;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水平有待提高,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还不够有力;少数代表的素质不高,形象欠佳,作用发挥不明显;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和困难,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回顾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搞好人大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能,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把握好以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也是人大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要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要求,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从全局高度准确定位、思考问题、开展工作,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区委请示,依靠区委的领导推进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要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努力使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过程,成为实现党依法执政的过程,成为党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成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过程。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地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二)着力保证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健全监督机制,探索有效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这是人大工作最主要的任务,也是人大工作切实发挥作用、真正有所作为的必然要求。要遵循客观规律,坚持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把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莲都”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确定工作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把维护、保障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要通过精心选题,重点加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事关人民利益事项的监督;通过健全机制,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和参与程度。要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相应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要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把调查研究作为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和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努力使人大工作贴近现实、贴近社会、贴近群众。 (四)正确处理好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政府、法院、检察院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一方面,人大常委会要着力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监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另一方面,要在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同时,多多理解、关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职责不同,但目标都是致力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在参与中支持和监督。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加强协调,使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相互理解、彼此支持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的过程。 (五)始终紧贴中心开展工作。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以人为本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上的新发展、新飞跃。省委提出的“八八战略”、市委提出的“三市并举”战略和区委提出的“三区”战略,都是科学发展观在我省、我市、我区的具体实践,反映了当地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落实省、市、区委发展战略,既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的中心工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区委的发展战略和基本定位上来,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的各项工作,使人大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和保证区委决策的贯彻落实服务。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精心选题、议定大事的原则,务求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中心工作,更加贴近发展需要,发挥人大在保障和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这是人大工作的职能所在、作为所在。 各位代表,去年底召开的区十二届党代会,对我区今后五年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极为重要的发展阶段。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新世纪新阶段人大工作的历史方位、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规范人大工作程序,不断推进“法治莲都”建设,努力使我区的执法更加严明,司法更加公正,经济和社会生活更加有序,人们的法律观念更加提高,三个文明的发展更加协调、进步。 现在,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的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相信,在中共莲都区委的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继往开来,开拓奋进,全面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能,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各级党委对此都作了重要部署。我们建议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切实增强民本意识,高度关注国计民生,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大局,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及时解决,为莲都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要领,完善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把加强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法治的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做“法治莲都”建设的排头兵。 要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改进和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丰富和充实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服务。 要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落实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工作制度,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要着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整体上推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中共莲都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扬民主、团结和谐,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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