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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
 

2008314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各位代表:

至本次会议议案截止日期313日上午12整止,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6件,涉及财经交通、科教文卫、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这些议案对我区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关系到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三区”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我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讨论,并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建议将周水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碧湖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议案》和章金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潜力产业培育,促进农民增收的议案》两件议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经大会审议批准后,交区政府办理。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由区政府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印发。其余议案拟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大会同时收到的4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交区政府及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负责答复代表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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